境外税收抵免(FT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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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美国居民(满足公民、绿卡或实质居住测试),或非居民在外国工作或有外国投资收入时,除了向收入来源国缴纳所得税,还要缴纳美国所得税。为了避免双重征税(Double Taxation)对纳税人带来的影响,纳税人可以向美国税务局提交Form 1116申请境外税收抵免(Foreign Tax Credit, FTC)。
谁可以获得FTC优惠?
并非在国外缴纳的所有税款都可以获得FTC优惠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可以抵免美国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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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必须是本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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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款必须已经缴纳或产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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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款必须是合法并且实际产生的(可退税的、有法律争议的都不能纳入抵扣范围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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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款必须是所得税(或代替所得税的税收)。
其他不是所得税的税款虽然不能纳入抵扣范围,但是可以作为杂项抵扣(Itemized deduction)。例如,在国外交的自住房房产税,可以在税表Schedule A中的State and local real estate taxes中扣除。
对于满足FTC条件的国外税款,可以选择FTC或杂项抵扣两种方式进行抵扣。抵扣方式每年都可以改变。
具体如何计算FTC、FTC和杂项抵扣的对比,请参考我们网站税务文章中的《美国居民如何获得境外税收抵免(Foreign Tax Credit)?》。
如何处理剩余未抵扣的FTC?
FTC属于不可退还抵扣(Non-refundable credit),即在充分抵扣完纳税人最高FTC限额之后,如果还有剩余未抵扣的FTC,美国国税局不会以退税的形式退还给纳税人。此外,剩余未抵扣FTC可以往前一年,或向后连续十年进行抵扣。如果纳税人一直在高税率国家居住并纳税,可能会出现FTC常年剩余并堆积的情况。纳税人回到美国发展后根本不能用这些累积的剩余未抵扣FTC来抵扣美国来源的收入,如果纳税人确定今后不会有国外来源的收入,并且想用完所有剩余未抵扣的FTC,那么可选择的方案是转移到低税率国家发展,或者降低国外的应纳税收入。如何合理地降低国外应纳税收入,可以寻求专业会计师的帮助,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。
FTC vs 海外所得收入豁免(FEIE)
我们网站税务文章的文章《如何获得美国海外所得收入和住房豁免?》已经提到:一旦海外侨民对部分或全部海外收入申请了FEIE,则被豁免的收入将不再适用其他的豁免政策,也就意味着,同一笔收入不能既享受FTC,又享受FEIE,只能二选一。对于还没有享受到FEIE豁免优惠的收入,依然可以享受FTC。例如:2018年,Frank在国外的应纳税总收入是$200,000,向国外缴纳所得收入税$50,000。Frank的总收入中,有$100,000满足FEIE豁免优惠。剩余的$100,000所缴纳的国外所得收入税款$25,000($100,000/$200,000*$50,000)仍然可以申请FTC。
每个人的税务情况不同,如果想要获得最佳税务方案,请寻求专业会计师的帮助。
不使用Form 1116申请FTC的情况
一般来说,纳税人需要提交Form 1116来计算FTC。但是,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,纳税人不用通过提交Form 1116就可以拿到FTC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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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人所有的国外来源收入都是被动收入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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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年度内的FTC不超过$300(夫妻合报$600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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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国外收入和国外所得税都是发给收款人本人的正式文件 (Payee statement)(如1099-DIV、1099-INT、K-1等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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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择并同意不在其他年份使用当年没有用完的剩余未抵扣FTC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