版权声明:本文系原创,版权归属©CPA Worldwide Tax Service PC(中文名:美国环球国际会计师事务所,WeChat ID:CPAWorldwide)。未经允许不得转载、复制或以任何方式使用本文全部或部分,侵权必究。
作为“如何区分和认定美国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?”专题系列文章的下篇,我们已经在上一篇文章中详解了:如何通过“绿卡”和“实际居住测试”判定是否为美国税务居民?
这一篇,我们主要介绍如何通过“第一年选择”和“居民+非居民配偶选择联合报税”两种方式成为美国税务居民,并说明“如何避免被视为税务居民?”
第一年选择(First-Year Choice Election)
如果个人当年是非税务居民,但是在明年将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并被视为税务居民,那么个人可以采用“第一年选择”,提前一年(当年)被视为税务居民。但是,这个选择必须具备两个前提:
个人在当年和往年都未通过“绿卡测试”和“实际居住测试”;
个人往年没有采用“第一年选择”被视为税务居民。
除了明年要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之外,“第一年选择”还有两个额外的天数要求:
个人当年在美国至少连续居住31天;
在当年满足条件(1)的第一个31天的第一天起到当年的最后一天的期间内,个人必须有75%的时间居住在美国。
例二: 参考例一中张先生的情况,假设他在2015年没有去过美国。根据计算,他在2017年无法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(120+120*1/3=160<183)。张先生2017年的详细出入境信息显示如下:
在例一中,我们已知张先生在2018年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。上述计算又显示,他还满足2017年采用“第一年选择”的两个额外天数要求。因此,张先生可以选择在2017年采用“第一年选择”被视为税务居民。
另外,需要注意的是,在计算“第一年选择”的天数要求时,上文提到的“实际居住测试”的所有特殊情况、签证类型也都适用。
居民+非居民配偶选择联合报税
一般而言,只有夫妻双方在整个纳税年度均为公民或税务居民(满足绿卡或实质居住测试),才能选择夫妻联合报税(MFJ)。但是“居民+非居民配偶选择联合报税”为非税务居民提供了可选择性。当配偶一方在纳税年度结束时是税务居民,这对夫妻可以在当年选择联合报税,并在当年整个纳税年度均被视为税务居民。
选择联合报税的好处?
由于联合报税(MFJ)的税率较低,这个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利的。同时,联合报税双方都被视为全年税务居民又带来以下利好:
成为税务居民可以用境外税收抵免(Foreign Tax Credit, FTC)来抵扣由于夫妻联合报税产生的境外所得税,具体可详见本专栏中的另一篇文章—《美国居民如何获得境外税收抵免?》;
只有全年度税务居民才可以享受标准抵扣(Standard Deduction);
只有全年度税务居民才能享受劳动收入优惠(Earned Income Credit)、教育优惠(Education Credit)等利好。
选择夫妻联合报税,高净值非居民配偶要综合考虑海外收入、金融资产、控股公司、海外礼物赠与、所在国税率等情况。这项选择比较复杂,建议向专业会计师咨询,获得最佳税务方案。
双重身份外国人如何报税(Dual-Status Alien)?
双重身份,一般指在报税当年,个人身份从非税务居民变成税务居民,或反之。那个人将在当年纳税年度拥有两个不同的身份:非税务居民和税务居民。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个人抵达或离开美国的那一年。具体关于新移民、弃籍者等“双重税务”身份人士如何报税,请参考本专栏的以下文章:
那么,在税务上,个人当年作为非税务居民的期间,将按照非税务居民的要求纳税,即只需要缴纳美国境内收入的所得税;而个人当年作为税务居民的期间,将按照税务居民的要求纳税,即进行全球征税(Publication 519, U.S. Tax Guide for Aliens)。个人所有的收入和开销都应该按照不同的期间来分配。在这种情况下,弄清楚身份转换的日期对报税来说至关重要。
如何认定税务居民开始时间?
1. 前一年成为税务居民
如果个人在上一个日历年的任何时间成为税务居民,并且个人当年也满足任何一项“绿卡测试”或“实际居住测试”时,从当年度的第一天起,个人就被视为税务居民。
例三:
参考例二的情况,张先生选择在2017年被视为税务居民,并且他在2018年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。因此,张先生2018年全年被视为税务居民。
2.同时满足两项税务居民测试
如果个人当年同时满足“绿卡测试”和“实际居住测试”,那么,税务居民身份开始的时间是以以下两个中更早的时间为准:
通过“实际居住测试”的测试天数的第一天,或者
作为绿卡持有人在美国居住的第一天。
3.只满足了“绿卡测试”
如果个人在当年是绿卡持有人,但没有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,那么,作为绿卡持有人出现在美国的第一天就是税务居民身份的开始时间。
4.只满足了“实际居住测试”
如果个人当年满足了“实际居住测试”,但没有获得绿卡,那么,满足“实际居住测试”的测试天数的第一天就是税务居民身份的开始时间。
如何计算特殊人员、签证类型税务居民的开始时间?
由于上文提到的特殊人员、签证类型(详见上文“不计入‘实际居住测试’的测试天数的情况”)在美国的居住时间不被计入“实际居住测试”的测试天数,那么,他们身份转换之后,税务居民身份的开始时间通常会晚于实际抵达美国的时间。
例四:
从2016年8月1日开始,David是一名F-1签证的美国留学生。在2017年2月1日,他与美国公民结婚,之后递交表格申请合法永久居民身份(绿卡持有人)。在2018年4月1日,USCIS正式批准了他的申请并发放了绿卡。
无论是通过“绿卡测试”还是“实际居住测试”,David的税务居民身份都是从2018年4月1日开始。对于“绿卡测试”,他在2018年4月1日正式获得绿卡;对于“实际居住测试”,他只能从他改变身份后的日期开始计算,也就是2018年4月1日。David通过“实际居住测试”的计算过程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