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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是“外国合伙企业”?
顾名思义,“外国合伙企业”(Foreign partnership),就是指在美国境外建立或组织的合伙企业。
与本专栏介绍过的5471表格类似(延伸阅读:《在美华人注意啦?海外持股10%及以上必须申报5471表格》),当“美国报税人”在“外国合伙企业”中拥有10%及以上权益时,可能需要申报8865表格。
8865表格的设立,主要是为了让“美国报税人”申报其对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的控制权、财产转移以及权益变化(收购、处置和变更)等情况。
根据Sec.6038, Sec.6038B和Sec. 6040A的规定:
任何符合条件的报税人(主要分四类,详情请见下文),必须在报税当年度,将8865表格与相应的类别信息、报表和附表(例如:“资产负债表”、“利润表”和“资本账户”)等一起提交。
如何判定“外国实体”是否为美国税法上的“外国合伙企业”?
尽管发端于“地理大发现时代”,距今已逾数百年,“全球化”浪潮并未带来税务制度的“全球一体化”,而是呈现基于不同涉税国家利益的多样性。
在本专栏的以下文章:
我们基于美国税制,详细介绍了外国公司相对应的美国公司的分类和税务情况。
根据美国税法中的Section 7701(Check-the-box Regulations, 简称“勾选规则”),允许某些商业实体,通过提交8832表格(Entity Classification Election),“勾选”(Check-the-box Election)选择其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。
一般来说,在判定“外国实体”属于哪种征税目的时,美国税务局主要依据以下标准来分类:即该“外国实体”中的一个或多个所有者,是否承担“无限责任”?
如果没有“勾选”,美国税务局则默认:
所有拥有者都承担“有限责任”的“外国实体”将被视为“C类公司” (C Corp)(Sec.301.7701-3(b)(2)(i)(B));
至少有一名成员为“无限责任”的多成员“外国实体”将被视为“外国合伙企业”(Sec.301.7701-3(b)(2)(i)(A));
有且仅有一个所有者(100%),且为“无限责任”的“外国实体”将被视为“穿透体”(Disregard Entity)(Sec.301.7701-3(b)(2)(i)(C))。
“川普税改”后,8865表格的新变动
从2021年开始,“外国合伙企业”必须在附表K-2(Schedule K-2)、K-3(Schedule K-3)中报告以下具有国际相关性的信息,例如:
与“境外税收抵免(Foreign Tax Credit,FTC)”(延伸阅读:《美国居民如何获得境外税收抵免?》)相关的信息,包括:收入、扣除的来源和分类,与研发、利息等费用相关的信息;
在“外国实体”中拥有的权益,或者来自“外国实体”的分配;
针对“外国合伙人”,其来源于美国的收入(U.S.-source income)或有效关联收入(U.S. effectively connected income)(延伸阅读:《外国人在美国赚钱投资,会遇到哪些税务问题?》);
“境外衍生无形收入(FDII)”(延伸阅读:《如何计算“FDII”(美国出口税收优惠)和“BEAT”(美国最低税)?》);
对“外国实体”的投资,例如:“被动外国投资公司(Passive Foreign Investment Company, PFIC)”(延伸阅读:《拥有外国公司的美国税务居民和移民人士,如何做好税务筹划?》);
在“受控外国公司(Controlled Foreign Corporation, CFC)”中拥有的权益,“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(GILTI)”,以及“F类收入”等。
更多关于“受控外国公司”,“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(GILTI)”,以及“F类收入”的详细介绍,请参阅本专栏的以下文章:
8865表格中“美国报税人”的定义
与5471表格类似,8865表格中所涉及的“美国报税人(U.S. person)”,是指:
美国公民或美国税务居民(延伸阅读:《如何通过“绿卡”和“实际居住测试”判定是否为美国税务居民?》、《如何通过“第一年选择”和“联合报税”成为美国税务居民?》);
美国国内合伙企业 (Domestic Partnership);
美国国内公司 (Domestic Corporation);
非外国的遗产或信托 (Section 7701(a)(30)) 。
需要注意的是:
申报信息不止包括直接权益,还包括“推定所有权(Constructive ownership)”。
通常,“推定所有权”包含以下两种情况:
当公司、合伙企业、遗产或信托,直接或间接持有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的权益,那么,该权益将被视为由以上实体的所有者或受益人,按比例相应持有;
针对个人,则由权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来判定。比如说,父母被认为拥有孩子的所有权益,包括领养孩子的权益。同样,夫妻双方被认为拥有其配偶的权益,除非离婚或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分居。
这里的“权益”是指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的:
资本(Capital);
损益(Profits and losses);
花销扣除(Deductions)。
8865表格申报人类型导引图
哪些人需要申报?
通常情况下,有以下四类人需要申报8865表格。
第一类申报人(控制权):
此类别适用于在任何纳税年度的任意时间点,持有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的权益超过50%的“美国报税人”。
第二类申报人(持有10%及以上权益):
这类申报人必须在任何纳税年度的任意时间点,持有“外国合伙企业”10%及以上的权益,并且:
该“外国合伙企业”必须受控于“美国报税人”;
控股的“美国报税人”,每人至少持有10%的权益。
值得注意的是:
为了避免重复申报,如果已经有任一合伙人作为“第一类申报人”完成申报,那么,该企业内符合“第二类申报人”要求的申报人,则无需再申报。
第三类申报人(出资):
此类申报人是指在任何纳税年度的任意时间点,以出资方式(包括现金和财产)置换“外国合伙企业”权益的“美国报税人”。
只要申报人符合以下任一情况,则必须申报8865表格:
出资后,“美国报税人”立即直接或推定持有该“外国合伙企业”至少10%的权益;或,
在截至转让日期的12个月期间内,该申报人向“外国合伙企业”出资的价值超过$100,000。
此外,上述任一情况,都触发了申报926表格的条件,因此,该申报人,可能需要同时申报926表格。
更多关于“什么是926表格”、“谁需要申报926表格”、“需要申报哪些交易情况”的详细介绍,请参阅本专栏的以下文章:
例1:2022年3月,Mike向一家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直接出资$99,000,并立即拥有该企业15%的权益,那么,Mike满足“第三类申报人”的要求,必须在2023年同时提交8865表格和926表格。
例2:2022年5月,Gary出资$110,000给一家“外国合伙企业”后,立即持有该企业8%的权益。由于Gary出资超过$100,000,所以,Gary也必须在2023年,同时申报8865表格和926表格。
第四类申报人(重大权益变动):
这类申报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美国报税人在“外国合伙企业”中的权益,从10%以下增加到10%或以上;
美国报税人额外获得10%或以上的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的权益;
美国报税人处置了大量权益,导致占比从10%或以上降为10%以下;
由于处置权益、合伙人变动或企业权益重新分配,美国报税人的权益占比减少了至少10%。
例3:Nancy在一家“外国合伙企业”中持有38%的权益,通过处置权益,Nancy在该企业的权益下降到28%。此时,Nancy满足上述“情况4”的要求,必须申报8865表格。
例4:参考例3,由于企业新增合伙人Peter,导致Nancy在企业的权益占比下降为15%。此时,Nancy满足上述“情况4”的要求,必须申报8865表格。
四类申报人对应的不同申报要求:
何时何地申报?
表格8865必须和所得税申报表一起提交,即8865表格的截止时间和所得税税表的截止日期一致,申请延期日期也一致。
如果“美国报税人”不需要提交所得税申报表,那么,仍然需要向IRS单独提交8865表格。
处罚
针对“第一类申报人”和“第二类申报人”,如果第一次未按规定时间正确提交8865表格,则罚款为一万美元;
针对“第三类申报人”,只要有企业合伙人未正确申报对“外国合伙企业”的出资情况,则罚款金额是出资财产公允市场价值(FMV)的10%;
需要注意的是,在收到美国税务局的不合规通知的90天内,如果申报人仍未提交或修改,则每超过30天将被追加一万美元罚款,每次额外罚款最高可达五万美元。
如果故意不提交,或故意提供虚假或欺诈性信息,则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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